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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愿参加广场舞发生意外,组织者需担责吗广东和其中律师事务所微信同号:13602292939 一天,小杨在微信群中发布消息,组织群中部分人员参与第二天的广场舞表演排练。次日,大家如约到达活动场地排练。 其间,练习完在一旁休息的小张突然倒地陷入昏迷,周边群众见状连忙施救并拨打急救电话,小杨也随同将小张送医。最终,小张经抢救无效死亡,死因为心源性猝死。 事发后,小张家属认为小杨作为广场舞活动组织者对小张的死亡负有责任,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小杨支付赔偿金等费用共计60余万元。 法院经审理认为,小张的死亡系个人自身疾病导致而非他人过错。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,小张自愿参加小杨组织的广场舞而发生意外,在没有证据证明小杨存在过错的情况下,小杨不应当对损害后果承担责任。法院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。
(来源:韶关法院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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